什么是海外信托通俗解释(一文解读海外家族信托)

海外家族信托作为一个全球公认的有效的工具,被很多家族广泛应用于海外资产的规划中,逐渐成为境内外人士家族财富传承的标配架构之一。
如何借助海外家族信托架构持有拟上市公司股权、上市公司股权、海外金融资产、不动产等,以实现对风险的隔离,完成对个人财产规划、财富传承、境内外税务筹划等一系列重要目标?
在此,一文解读海外家族信托
什么是海外家族信托?

本质上,信托是一种双方的契约关系,是设立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信托财产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而进行管理和处分财产的行为。信托法律关系体现了财产所有权与受益权相分离。
当设立人搭建了信托架构并将信托财产装入信托后,这些财产将不再保留在设立人名下,从法律上来说,这些信托财产已经不再是设立人的个人财产了,但设立人可以通过与受托人之间的协议约定而部分参与到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作中,比如决定信托应当如何进行投资等。此外,受托人会结合设立人拟定的想法,分批有序地把信托财产传承给受益人(比如设立人的子孙后代)。
为什么选择海外家族信托来持有家族资产?
在私人财富规划领域,为了实现财富传承和保护的目的,高净值人群常见的财富规划工具包括家族信托、私人基金会、财产协议、保险以及遗嘱等,综合灵活运用多种工具可以更好的满足家族的多重需求。作为财富规划工具中最为复杂的家族信托,则可以同时满足多重需求,尤其在财富传承、税务筹划、重视隐私以及保护资产安全等方面备受关注。
- 个性化定制
在许多客户的设想中,财富传承的目的不仅是要对财富进行有效分配,保障子孙后代生活无忧,避免家庭矛盾的产生,他们更希望能够对后辈做出更长期的安排,激励后代品行正直、有所成就。
海外家族信托可根据设立人的要求灵活设置各种条款,从而有序地进行资产传承分配。设立人还可以通过在信托文件中附加对后代的期望条件,实现对后代的教育和约束,完成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双重传承。
- 筹划税务安排
随着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以及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工作的开展,客户们希望寻求更合理、有效的税务筹划。
若没有搭建海外家族信托,中国税务居民个人需要就其名下持有的境外资产(无论是离岸公司股权还是金融资产等)所产生的收益在中国境内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而海外家族信托有机会帮助境内个人实现收入递延纳税、降低财产传承中的潜在税负等作用。
- 重视隐私保护
隐私保护,也是家族财富传承规划的核心要素。海外家族信托架构非常重视信托相关内容的隐私保护,包括信托下的资产分配方案都受到严格保密,这为使用者带来心理安全感上的保障,也更容易促进后代的和谐共生。
- 保护资产安全,隔离风险
资产保护、风险隔离是客户在进行财富传承安排时的基本要求,都希望通过设立信托确保企业运营和风险投资所带来的负债和风险不会影响家庭财富安全,同时也不愿意看到未来子女婚姻关系的改变而导致家族财富分流。
由于信托资产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性,选择海外家族信托作为财富规划工具将有效保护信托资产不受债务危机困扰,在最大程度上确保财富的传承不受婚姻关系以及家庭关系变化的影响。

设立海外家族信托有哪些门槛?
海外家族信托,顾名思义,是针对海外财产的一种财富传承工具,鉴于目前我国外汇管制、外资准入限制、外资并购等一系列法规政策,境内财产原则上是无法装入到海外家族信托内的。此处所指的境内财产是指境内的金融资产、个人直接持有的境内公司股权及境内不动产等。有以下两种情形需要特别注意区分:
(1)个人通过海外离岸公司间接持有境内运营主体。除非境内运营主体有明确的境内上市计划,否则该海外架构是典型的可以置入信托的股权架构。对于有境内上市计划的公司而言,由于目前我国监管部门尚未有认可实控人带海外信托架构上市的案例,即便已经搭建了海外家族信托架构的企业及企业家也可能面临在国内上市前拆除海外信托的问题。因此,此类企业家需要格外注意是否选择搭建海外家族信托以及搭建的时间点,比如,上市后在不实质影响股权架构和实控人稳定性的前提下再考虑嵌入海外家族信托。
(2)个人通过境内公司在境外投资并持有境外标的企业。虽然该持股架构下的最终标的是境外企业,但由于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相关后续跟踪监管要求,企业家并不能直接把境外标的企业装入海外家族信托中,只能通过合理合法的商业安排,将海外收益以其他方式与海外家族信托相结合。
如何设计有价值的海外家族信托架构,以确保境外资产装入信托后,海外家族信托可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每一位设立人都必须关注的课题。需要注意的是,海外家族信托并不是一个标准化的架构或产品,不能简单、标准化的处理,而是需要根据每一个不同的家庭情况来定制化处理。

海外家族信托需求递增的大背景
2018年9月1日,中国正式启动《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缩写CRS),参与CRS的成员国,每年共定期申报、交换对方居民在本国金融账户信息。早在2014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在G20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承诺将实施CRS标准并于2015年底签署了CRS协议。
目前,全球已经有超过100个税务司法管辖区实施CRS,针对所有非本地税务居民在托管机构、存款机构、投资及保险公司的托管账户、存款账户、持有投资公司的股权权益及负债权益,以及现金价值保险合约等进行监管。全球征税+高税率是中国内地财富家族设立海外家族信托的动因。
事实上,美国的财富家族设立家族信托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避税。比如洛克菲勒家族,在1916年-1917年间,因为美国联邦政府连续三次上调了遗产税的税率,从10%上调到25%,导致了老洛克菲勒加速向子女转移财富,到1924年,美国联邦政府正式开征遗产税的时候,最高税率达到了40%,而在此之前,老洛克菲勒已经向儿子小洛克菲勒转移了4.7亿美元的财富,不用缴纳遗产税。到1934年,老洛克菲勒成立家族信托来进行财富传承。
中国内地富豪关注海外家族信托的人越来越多,仅2018年,内地投资者就设立了300多只海外家族信托;香港216家上市家族企业中,有至少30%的家族实现了以海外家族信托方式进行控股。家族信托基金实现了控制权、所有权和受益权的分离,能够保护财产不受任何因素影响而导致损失。

中国企业家青睐海外家族信托
马云为代表的科技新贵是中国内地富豪中最早尝试海外家族信托的人。2014年9月19日,阿里巴巴集团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BABA”,马云持有上市公司6.4%的股票,他把名下股票的99.8%注入到海外实体机构中,比如开曼控股公司、离岸家族信托、海外慈善基金会。
此外,马云在2014年设立了家族办公室Blue Pool Capital(蓝池资本),通过聘用国际对冲基金操盘手来管理规模庞大的家族财富。Blue Pool Capital主要投资方向为对冲基金、医疗健康、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通过海外家族信托和海外慈善基金,有效管理了境外资产。
刘强东在京东上市后也设立了海外家族信托。2014年5月22日,京东正式登陆美国纳斯达克,股票代码为JD。在京东招股说明书中明确写道,刘强东个人所持有的京东股份转为由他的海外家族信托持有。
小米上市前,雷军也在香港设立了家族信托,管理市值逾4000亿元的小米股份。
龙湖集团(0960.HK)董事会主席吴亚军也设立了一只海外家族信托基金,将自己持有的龙湖集团44%股权(市值约79亿美元),全部分派给其女儿蔡馨仪设立的另一只离岸全权信托基金。
达利食品(3799.HK)上市后,董事长许世辉家族也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转到注册于英属处女群岛的投资控股公司名下,这家离岸公司为其家族信托旗下的公司。
周黑鸭(1458.HK)的实控人唐建芳家族通过设立“富裕家族信托”,来代为持有上市公司周黑鸭的12.23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1.34%。
融创中国(1918.HK)董事长孙宏斌将其持有的市值约45亿美元的股份转让给离岸家族信托基金South Dakota Trust Co.。
据公开资料统计,2018年,至少有15家在港上市的内地企业家族设立了海外家族信托,包括SOHO中国(0410.HK)、安踏体育(2020.HK)、舜宇光学(2382.HK)、博雅互动(0434.HK)和创维数码(0751.HK)等公司,装入信托的股份市值约285亿美元。
这些在境外上市的企业,实现了内地经营+海外上市+海外家族信托的新财富管理架构,把经营风险和家族财富风险进行了有效隔离,是一种实现家族产业 证券化+国际化的最佳模式。